理顺关系 强化职能 加强监管
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落实《吉林省2006年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XX市卫生局按照省卫生厅、省卫生监督所的统一部署,把打击非法行医,保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作为卫生监督工作重点,从2005年3月份起全面启动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了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力度,通过一年多的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理顺关系,健全机构,明确卫生监督机构监管职能
按照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有若干规定》的要求,XX市卫生局及时调整人员编制和监管职能,明确了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将由医政部门负责的医疗机构监管职责移交到卫生监督部门,形成了由医政部门发证,卫生监督部门实行统一监管的格局,并通过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行政执法,加强了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了卫生监督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完善了卫生监督工作的保障措施,从而使我市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进行有了根本的保障。
XX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立了以卫生局局长XX为组长,公安、计生等五个部门参加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也成立了由所长XX为组长的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工作组,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具体领导工作,并根据《吉林省卫生厅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市监督所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在原有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的基础上,增加了人员,成立了传染病防治与医疗采供血机构监督科,专门负责全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我们制定了2005年和2006年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要求全所监督员都要参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与监督员层层签定责任书,分组包片,责任到人,同时制定了责任追究制,详尽部署落实我市卫生监督机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确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卫生监督所面临的一项新工作、新任务,为了保障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从2005年3月开始,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加强了一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采取了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针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组织学习探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法律适用条款和工作方法等问题。先后4次对本所及外五县(市)XX名监督员进行了大型培训,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讲解了打击非法行医法律适用,使监督员掌握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点,法律依据以及卫生部在专项行动中有关问题的答复和批复,提高了监督执法水平,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证。
为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做实做细,加强对监管对象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先后召开了两次全市各级医疗、保健、采供血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村卫生所及厂矿企事业(院)所负责人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全国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讲解并下发了2005年及2006年《XX市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培训,重点讲解了医务人员公示栏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要求各级医疗、保健、采供血机构要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三、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完善稽查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2部举报电话,分别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科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一时成为群众关心的热点,一年多的时间里,共接到举报电话93起,均及时进了行了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社会反响大的举报案件,我们采取反复调查、核实,多方走访询问的方式,多方面收集证据,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为提高监督执法效率,明确职责,按照2005年《吉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市卫生局建立了打击非法行医稽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内部制约,凡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的非法行医案件都统一交法制稽查科做好案件记录,经法制科初步核实,对属于监督执法范围的,有明确违法违规行为人的,案件来源可行的由卫生监督所主管所长批准后予以立案查处,并要求做到在立案起三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查处,对查处结果当天报卫生局备案,实行一案一报,从而保证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有序合法进行。此外,我们还定期对五个县(市)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行稽查,截止目前,共开展稽查活动2次,检查受理的举报案件26起,无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
四、强化监管力度,突出打击重点,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为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不留死角,摸清我市医疗机构的底数是卫生监督部门面临的第一项艰苦的工作,为了尽早掌握第一手资料,我们抽调大量人力、物力仅用一个月时间就将我市各级医疗、保健、采供血机构的底数摸清,并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以及是否出租、承包科室,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登记,建立了医疗机构的基础档案,并输入微机管理。截止2006年6月底,我市共管辖各级医疗、保健、采供血机构302户,其中市、区级医疗、保健、采供血机构24户,社区卫生服务站X户,个体诊所1X户,厂矿卫生所11户,门诊部X户,村卫生所X户、医疗美容院2户,牙齿美容7户。通过逐街逐户摸底调查,监督员对管辖的各级医疗机构做到底数清,情况熟。
根据《吉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我们采取了全面监督检查与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原则,加大了对非法行医者的行政处罚力度,将每个案件的侦破责任落实到具体监督员身上,并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指派专职监督员负责查办,对群众反映的大、要案,我们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反复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案。我们根据我市实际工作情况,开展了以清理医疗广告、打击药店“坐堂医”和非法义诊、清理早市游医、打击医院出租、承包科室、打击非法鉴别胎儿性别、规范个体诊所、社区医疗站的诊疗行业等六项专项治理活动。
1、对医疗机构广告实行监测制度。为加强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防止有私自扩大诊疗范围和虚假广告行为发生,我们与市电视台、电台、报社联合实行了医疗广告审批制度、医疗广告监测制度,目前我市播放的9条医疗广告,均通过我们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广告内容与审批内容不相符的1家单位,我们及时给予纠正整改。
2、清理早市,严厉打击假医、游医。为保证我市人民的就医安全,防止假医、游医的欺诈行为,我们两年来坚持对玉皇山早市、十三中、新站、老站早市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拨牙、贴膏药、检测各种疾病的假医、游医给予坚决取缔,共清理早市X次,取缔拨牙游医假医X人次,没收药品器械X件。
3、防止非法为他人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为严肃查处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我们对市区级18户医疗机构及2户计生委医疗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调查登记了各医疗、保健机构的B超数量、型号及使用等情况。要求各级医疗单位B超室入口处全部张贴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警示牌,目前,我市未发现有非法鉴别胎儿性别的行为发生。
4、打击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全市大部分医疗机构均按照我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落实了自查自纠工作,市卫生局于2005年6月起开展了对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部队、武警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东昌区江东医院、驻军二0六医院存在着出租、承包科室行为。目前,东昌区江东医院已改正了违法行为,并接受了X万元的行政处罚,直接责任人已受到处理;对X医院出租承包科室一案的查处正在进行,目前我们已对该科室的门诊登记及部分帐目予了封存,现核实的非法所得近38万余元。
5、打击药店“坐堂医”和非法义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店非法行医问题,全市集中开展了对药品经营单位的非法行医专项治理,重点打击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中医坐堂打针、输液、检验等诊疗活动及使用诊疗手段销售药品、保健食品的行为。老百姓大药房等20余家药品经营单位受到了行政处罚。
6、规范社区医疗服务站、个体诊所的诊疗行为。按照省厅《关于对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在求,我们集中监督力量集中清理了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点查处了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执业行为,共检查个体诊所、社区医疗服务站X户,立案处罚X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通知书X户次。
通过一年多的专项整治,规范了医疗行业秩序,药店非法行医情况得到了有效扼制,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经营现象得到了纠正,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得到了治理,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及非法鉴别胎儿性别的行为得到了杜绝。截止6月20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出动车辆X台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X起,取缔无证诊所X家,没收器械X件,针炙针X余支,药品X箱,罚款x万元,我们将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没收的价值近8万余元的药品进行公开销毁,通过电视向社会曝光,以增加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
四、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人人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才能使医疗市场得到净化,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来,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我们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形式宣传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展情况,两年来在XX市电视台播放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专题片、专题新闻X余次,在XX电台、报纸发布新闻22篇,在吉林省新闻联播播出新闻4条,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领导还多次参与“心桥”直播栏目,走上银屏向全市人民讲解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展情况,在“XX卫生”中发布3期打击非法行医专刊,。二是对各级医疗机构全部下发张贴《吉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公告》300余张。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在今后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深入持久,同时要继续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净化医疗市场,规范医疗经营秩序做好我们应尽的职责
一、理顺关系,健全机构,明确卫生监督机构监管职能
按照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有若干规定》的要求,XX市卫生局及时调整人员编制和监管职能,明确了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将由医政部门负责的医疗机构监管职责移交到卫生监督部门,形成了由医政部门发证,卫生监督部门实行统一监管的格局,并通过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行政执法,加强了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了卫生监督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完善了卫生监督工作的保障措施,从而使我市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进行有了根本的保障。
XX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立了以卫生局局长XX为组长,公安、计生等五个部门参加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也成立了由所长XX为组长的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工作组,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具体领导工作,并根据《吉林省卫生厅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市监督所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在原有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的基础上,增加了人员,成立了传染病防治与医疗采供血机构监督科,专门负责全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我们制定了2005年和2006年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要求全所监督员都要参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与监督员层层签定责任书,分组包片,责任到人,同时制定了责任追究制,详尽部署落实我市卫生监督机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确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卫生监督所面临的一项新工作、新任务,为了保障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从2005年3月开始,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加强了一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采取了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针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组织学习探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法律适用条款和工作方法等问题。先后4次对本所及外五县(市)XX名监督员进行了大型培训,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讲解了打击非法行医法律适用,使监督员掌握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点,法律依据以及卫生部在专项行动中有关问题的答复和批复,提高了监督执法水平,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证。
为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做实做细,加强对监管对象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先后召开了两次全市各级医疗、保健、采供血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村卫生所及厂矿企事业(院)所负责人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全国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讲解并下发了2005年及2006年《XX市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培训,重点讲解了医务人员公示栏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要求各级医疗、保健、采供血机构要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三、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完善稽查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2部举报电话,分别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科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一时成为群众关心的热点,一年多的时间里,共接到举报电话93起,均及时进了行了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社会反响大的举报案件,我们采取反复调查、核实,多方走访询问的方式,多方面收集证据,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为提高监督执法效率,明确职责,按照2005年《吉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市卫生局建立了打击非法行医稽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内部制约,凡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的非法行医案件都统一交法制稽查科做好案件记录,经法制科初步核实,对属于监督执法范围的,有明确违法违规行为人的,案件来源可行的由卫生监督所主管所长批准后予以立案查处,并要求做到在立案起三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查处,对查处结果当天报卫生局备案,实行一案一报,从而保证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有序合法进行。此外,我们还定期对五个县(市)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行稽查,截止目前,共开展稽查活动2次,检查受理的举报案件26起,无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
四、强化监管力度,突出打击重点,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为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不留死角,摸清我市医疗机构的底数是卫生监督部门面临的第一项艰苦的工作,为了尽早掌握第一手资料,我们抽调大量人力、物力仅用一个月时间就将我市各级医疗、保健、采供血机构的底数摸清,并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以及是否出租、承包科室,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登记,建立了医疗机构的基础档案,并输入微机管理。截止2006年6月底,我市共管辖各级医疗、保健、采供血机构302户,其中市、区级医疗、保健、采供血机构24户,社区卫生服务站X户,个体诊所1X户,厂矿卫生所11户,门诊部X户,村卫生所X户、医疗美容院2户,牙齿美容7户。通过逐街逐户摸底调查,监督员对管辖的各级医疗机构做到底数清,情况熟。
根据《吉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我们采取了全面监督检查与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原则,加大了对非法行医者的行政处罚力度,将每个案件的侦破责任落实到具体监督员身上,并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指派专职监督员负责查办,对群众反映的大、要案,我们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反复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案。我们根据我市实际工作情况,开展了以清理医疗广告、打击药店“坐堂医”和非法义诊、清理早市游医、打击医院出租、承包科室、打击非法鉴别胎儿性别、规范个体诊所、社区医疗站的诊疗行业等六项专项治理活动。
1、对医疗机构广告实行监测制度。为加强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防止有私自扩大诊疗范围和虚假广告行为发生,我们与市电视台、电台、报社联合实行了医疗广告审批制度、医疗广告监测制度,目前我市播放的9条医疗广告,均通过我们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广告内容与审批内容不相符的1家单位,我们及时给予纠正整改。
2、清理早市,严厉打击假医、游医。为保证我市人民的就医安全,防止假医、游医的欺诈行为,我们两年来坚持对玉皇山早市、十三中、新站、老站早市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拨牙、贴膏药、检测各种疾病的假医、游医给予坚决取缔,共清理早市X次,取缔拨牙游医假医X人次,没收药品器械X件。
3、防止非法为他人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为严肃查处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我们对市区级18户医疗机构及2户计生委医疗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调查登记了各医疗、保健机构的B超数量、型号及使用等情况。要求各级医疗单位B超室入口处全部张贴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警示牌,目前,我市未发现有非法鉴别胎儿性别的行为发生。
4、打击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全市大部分医疗机构均按照我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落实了自查自纠工作,市卫生局于2005年6月起开展了对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部队、武警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东昌区江东医院、驻军二0六医院存在着出租、承包科室行为。目前,东昌区江东医院已改正了违法行为,并接受了X万元的行政处罚,直接责任人已受到处理;对X医院出租承包科室一案的查处正在进行,目前我们已对该科室的门诊登记及部分帐目予了封存,现核实的非法所得近38万余元。
5、打击药店“坐堂医”和非法义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店非法行医问题,全市集中开展了对药品经营单位的非法行医专项治理,重点打击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中医坐堂打针、输液、检验等诊疗活动及使用诊疗手段销售药品、保健食品的行为。老百姓大药房等20余家药品经营单位受到了行政处罚。
6、规范社区医疗服务站、个体诊所的诊疗行为。按照省厅《关于对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在求,我们集中监督力量集中清理了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点查处了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执业行为,共检查个体诊所、社区医疗服务站X户,立案处罚X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通知书X户次。
通过一年多的专项整治,规范了医疗行业秩序,药店非法行医情况得到了有效扼制,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经营现象得到了纠正,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得到了治理,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及非法鉴别胎儿性别的行为得到了杜绝。截止6月20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出动车辆X台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X起,取缔无证诊所X家,没收器械X件,针炙针X余支,药品X箱,罚款x万元,我们将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没收的价值近8万余元的药品进行公开销毁,通过电视向社会曝光,以增加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
四、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人人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才能使医疗市场得到净化,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来,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我们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形式宣传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展情况,两年来在XX市电视台播放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专题片、专题新闻X余次,在XX电台、报纸发布新闻22篇,在吉林省新闻联播播出新闻4条,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领导还多次参与“心桥”直播栏目,走上银屏向全市人民讲解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展情况,在“XX卫生”中发布3期打击非法行医专刊,。二是对各级医疗机构全部下发张贴《吉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公告》300余张。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在今后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深入持久,同时要继续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净化医疗市场,规范医疗经营秩序做好我们应尽的职责


